关于申请减免的说明
概要
如上门援助对象的家庭全部成员享受市民税非课税待遇,或该家庭为生活保护家庭,则有资格申请使用费等费用的减免。
如需申请,请按照家庭分类,提交必要的附加材料。
<注意事项>
- 一旦决定减免,决定日期以后提交的服务预约申请,对使用费等费用进行减免。但是,减免适用期间以外使用的本项服务不属于减免范围。
- 生活保护家庭如生活保护的领取状况发生了停止、作废等变更,或市民税非课税家庭如发生了课税状况的变更,请及时告知大阪市育儿援助帮手事务局。
- 对于在不具备使用费减免对象条件的状态下使用的服务及进行的取消,将追溯相关条件出现不具备的时间,收取相应的减免前的使用费或取消手续费。
关于必要材料与有效期

家庭分类 | 必要材料 | 减免适用期间 | 注意事项 |
---|---|---|---|
市民税非课税家庭 |
市民税课税(所得)证明书 家庭中所有有收入成员的证明书 (包括单身在外地工作的父或母等共享统一经济来源的人) ※参照<必要材料的详细内容>① |
当年度6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 | ・如提交了2024年度市民税课税证明书➡减免适用期间为2025年4月1日至7月31日 ・如提交了2025年度市民税课税证明书(可从2025年6月2日起开具)➡减免适用期间为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 |
生活保护家庭 |
生活保护适用证明书 ※参照<必要材料的详细内容>② |
发行日期所属年度的4月1日至3月31日 | ・必须为使用服务日期所属年度内开具的证明书(开具时尚处于适用期间内) |
节假日及夜间等诊疗依赖证 ※参照<必要材料的详细内容>③ |
当年度4月1日至3月31日 | ・使用服务日期必须在依赖书有效期内 |
家庭分类 | 市民税非课税家庭 |
---|---|
必要材料 |
市民税课税(所得)证明书 世家庭中所有有收入成员的证明书 (包括单身在外地工作的父或母等共享统一经济来源的人) ※参照<必要材料的详细内容>① |
减免适用期间 | 当年度6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 |
注意事项 | ・如提交了2024年度市民税课税证明书➡减免适用期间为2025年4月1日至7月31日 ・如提交了2025年度市民税课税证明书(可从2025年6月2日起开具)➡减免适用期间为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 |
家庭分类 | 生活保护家庭 | |
---|---|---|
必要材料 |
生活保护适用证明书 ※参照<必要材料的详细内容>② |
节假日及夜间等诊疗依赖证 ※参照<必要材料的详细内容>③ |
减免适用期间 | 发行日期所属年度的4月1日至3月31日 | 当年度4月1日至3月31日 |
注意事项 | ・必须为使用服务日期所属年度内开具的证明书(开具时尚处于适用期间内) | ・使用服务日期必须在依赖书有效期内 |
必要材料的详细内容
①市民税课税(所得)证明书(市民税·府民税·森林环境税证明书)
■获取方式
- 可要求市税事务所或区政府、区政府出张所等部门开具。有关详细内容,请浏览以下链接内容。
- 该材料由1月1日时住址所在地的市町村政府开具,如刚迁至大阪市内,请要求搬迁前居住的市町村政府开具(即使是其他城市开具的证明书,只要能够确认无需缴纳市町村民税,则证明有效)。
- 当年度的课税证明书可从6月1日(如逢周六周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起开具(例:2024年度的证明书可从2024年6月1日起开具)。
■证明的有效期
- 提交有效的证明书后,使用本项服务的有效期截止7月31日,期间无需重新提交证明材料(例:如在2024年8月提交,则截止2025年7月31日无需再次提交)。
- 但是,如当年度中市民税由非课税转为课税,则请告知大阪市育儿援助帮手事务局。
■证明书样本(大阪市的证明书)

②生活保护适用证明书
■获取方式
- 请向居住区的保健福祉中心申请开具生活保护适用证明书。
- 请要求证明书中注明家庭全部成员的姓名、出生日期。
■证明的有效期
- 提交有效的生活保护适用证明书后,在当年度内可使用本项服务,期间内无需重新提交证明材料。至下一年度后,需要重新提交。
③节假日及夜间等诊疗依赖证
■获取方式
- 由居住区的保健福祉中心开具。
■证明的有效期
- 提交有效的节假日及夜间等诊疗依赖证后,在当年度内可使用本项服务,期间内无需重新提交证明材料。至下一年度后,需要重新提交。